借阅规则

借阅规则

为向全校师生提供借阅服务,保持良好的文献资料借阅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借阅证件

1、读者须持校园一卡通(学生卡/教师卡)办理书刊借阅手续,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借阅书刊。

2、校园一卡通遗失,须及时到卡务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二、借阅规则

1、借阅期限

学生可借阅数量为2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教师可借阅数量为3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

2、过期处理

(1)当读者超过规定期限,该读者在图书馆内不能再借出书刊,直至还回过期书刊才能恢复正常借书。

(2)若还书日期恰好为节假日或寒暑假时,还书日期将延至开馆后第一天还书,从第二天起计算过期。

三、书刊损坏遗失处理

图书馆所藏书为国有资产,读者要在借阅时应自觉爱护图书,不得涂抹、撕毁、拆散、丢失图书。如发现上述情况按下列规定赔偿。

1、遗失:读者遗失图书,应设法购买同一版本图书(ISBN号相同)抵还,要求图书完好,没有缺页,没有涂划。不能购书赔偿时,按原书定价的3倍赔偿。

2、损坏:读者损坏书刊(如划线、批注、涂改、卷折、影描、污损等),将作如下处理:书刊损坏程度严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的,按遗失图书处理办法操作,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性的,需做出书面检查。

四、违规处罚

一卡通作为外借图书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一卡通借阅图书的,一经发现作出停借处理。

五、离校退证

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教职工退休、调离学校,应到图书馆清还图书并注销个人记录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六、注意事项

1、爱护书刊,切勿污损、撕折、在书刊上批注、圈点、涂画等。借阅书刊时,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书名与内容不符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说明,以确认是否为借阅人责任。

2、文明借阅,请勿在室内大声交谈,接打手机,以免影响他人。

3、爱护环境,阅览室内禁止抽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