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2014、2015级学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及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现将2014级本科和2015级专科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资格认证和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求学生报考率100%,合格率达95%以上。
二、部分专业已获得职业资格认证和技能鉴定的学生请各系(部)制表登记统计,并附证书复印件报学生处存档。自行组织职业资格认证和技能鉴定工作的系(部),将已获得从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学生名单明细表连同证书复印件报学生处存档。(国家停止资格认证鉴定的专业、工种除外)
三、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本班本专业同学的报考、培训工作,报考率未达到标准的班级,取消该班级及班主任参评当年先进的资格。
四、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同学,不得参加最后一学年学院综合奖学金及“双优生”评选,不推荐就业,不享受学院其他优惠政策。
五、请各系(部)将申请鉴定同学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及鉴定费用、培训费用以系为单位于4月21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处联系职业鉴定机构安排考试时间。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各专业技能鉴定工种对照表及鉴定费标准
2. 技能鉴定报名表
3.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登记表
(表格电子版从学生处用U盘复制)
学生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