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梁军) 1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北京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会上,代表们纷纷表示,监察法的制定将对反腐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长期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教师秦飞相信,监察法一定会极大地促进我们国家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对外联络委员会主任李晓林指出,“过去我国监察体制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问题,监察范围过窄,力量分散,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现在则实现了全覆盖,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制度保证。”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认为,监察法将起到多方面作用:一是威慑和预防腐败;二是让全民意识到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没有终点;三是反腐越来越严格,越来越法治化。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说,这是一部高质量、有权威、重法治、重效率的法律,有利于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此次监察法立法借鉴了中国历史上的监察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纠察大队大队长李勇说。
代表们建议把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的宣传有机联系起来,在全国普法工作中加以规划和协调,让全社会知道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全面依法治国的力度和决心。